索 引 号: | 6107000024/2024-000033 | 发布时间: | 2024年11月15日 17:57 |
来 源: | 汉中市林业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林业局 |
内容概述: |
各县区林业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精神,积极探索改革路径,根据陕西省林业局《关于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围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八项主要任务,聚焦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优化林木采伐管理、科学开展森林经营、推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发展壮大汉中藤编特色产业等内容开展试点,结合自身生态资源禀赋探索开展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林农增收、林区稳定一体推进的机制路径,激发集体林业生产活力,开创我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局面。
二、试点单位
经前期主动申报和市林业局推荐,确定南郑区、略阳县、留坝县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单位。
西乡县被省林业局确定为优化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空间布局改革试点县,由市林业局林政法规科负责指导落实。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4年9月底前)。各试点县区要明确负责改革工作的责任科室或成立推进改革工作专班,抽调政治强、业务精、技术硬的同志充实改革工作队伍,组织开展调研、培训和考察学习。
(二)制定方案阶段(2024年10月底前)。各试点县区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区实际,制定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10月底前)。各试点县区要依据试点实施方案,认真制定时间表、路线图,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人和落实时限,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堵点和重大事项,及时主动提请本地党委政府或总林长会议研究解决。
(四)总结经验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各试点县区对试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形成试点总结材料和典型案例材料。试点总结主要包括试点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典型案例材料内容包括改革动因、主要做法、取得成效等,并于2025年12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市林业局林改科。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沟通协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金融监管等多个部门和多个政策领域,各相关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对接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业务指导。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强化对试点县区的业务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试点工作积极主动、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市林业局将在林业项目申报方面予以倾斜,省林业局将在林业项目资金方面予以倾斜。
(三)严肃工作纪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改革试点工作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决不允许借改革之机,损害农民合法权益。
(四)营造良好氛围。深入挖掘总结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宣传推广典型案例,以点带面推动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新成效。
附件:1.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单位和任务
2.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分解表
汉中市林业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