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24/2023-000033 | 发布时间: | 2023年05月18日 12:28 |
来 源: | 汉中市林业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林业局 |
内容概述: |
一、生态护林员政策
生态护林员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化成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重要指示精神的一项直接举措。政策涵盖除汉台区之外的其余10个县区。
(一)续选聘条件
1.已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年龄满18周岁,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4.能确保每月巡山护林不低于20天。
2. 存在肢体残疾一级、二级,以及视力、言语、智力、精神伤残一级、二级、三级的人员和患有重病长期住院不能履职的人员不得选聘。
(二)生态护林员职责
1. 生态护林员主要负责对乱砍乱伐、乱捕乱猎、乱占乱用林地、毁坏林业设施等违法行为的管控和信息报告工作,负责做好森林病虫害日常监测和信息报告工作,负责做好护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宣传工作,负责做好镇村或上级林业部门交办的其它与森林资源管护相关的工作。
2. 生态护林员应按时按要求填写巡山日志,并主动接受镇(办)村(社区)管理考核。
(三)生态护林员待遇
1. 每月劳务补助500元整,通过“上折或上卡”形式发放,聘期1年共可获得劳务补助6000元。
2. 聘期内由县区林业局或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为每名生态护林员购买一份不低于1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由县区林业局统一给每名生态护林员配发护林员袖标、巡山日志记录本。
二、公益林补偿政策
公益林补偿政策是国家为保护公益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启动实施的一项惠民补贴政策,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配套改革措施。政策实施范围为全市9县2区。
(一)政策受益对象
在国家级公益林或省级地方公益林区划落界内拥有林地的林农。
(二)公益林层级划分
1. 国家级公益林
国家级公益林由中央财政负担补偿资金。自2023年起,每亩补偿标准是16元/亩。
2.省级地方公益林
省级地方公益林由省级财政负担补偿资金。自2022年起,每亩补偿标准是4.75元/亩。
(三)资金兑付程序
1.县区林业局在经中、省认定的公益林范围内,根据当年中、省下达的兑付任务进行公益林落界登记造册。
2.镇政府(街道办)将到户兑付面积、到户补偿资金公示无异议后,以镇(办)为单位汇总报县区林业局。
3.县区林业局将汇总结果送县区财政局审核。
4.县区财政局审核后通过财政惠农资金“一卡通”直接兑付到户。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陕西省林业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