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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司长郝育军解读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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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时间: 2021年05月26日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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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印发《中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激励科技创新人才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本报记者就《措施》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采访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司长郝育军。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制订《措施》的背景及主要内容? 

  郝育军:人才是创新的根基,是创新的核心要素,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对科技人才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科技创新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要求,准确把握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立足林草科技高端人才匮乏这一严峻现实,着眼厚植未来林草事业发展人才和动力基础,制定出台了《措施》。《措施》围绕充分用好现有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加强科技创新人才梯队建设等,提出了定向激励高端创新人才、用好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激励人才、重奖业绩突出的创新人才、充分激励主体业务实践中的创新人才、激活研发单位创新内生动力、加强对创新人才的情感关怀等六方面二十条意见,不少条款都有着政策上的重大突破。这充分体现了局党组对科技人才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心,也充分体现了局党组锐意改革和勇于担当的精神。

  记者:定向激励高端创新人才有哪些主要措施? 

  郝育军:林草科技高端人才十分匮乏,而且年龄断档、青黄不接问题十分突出。加强定向激励高端创新人才,积极充实建设好这支队伍十分必要,也十分迫切。

  主要措施有三条:

  一是统筹增量向创新效能高的单位倾斜。积极争取部门绩效工资总额增量,向进入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国家级平台,以及承担创建国家级平台任务和应用重大技术相关的单位倾斜,优先用于首席专家聘任、急需紧缺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等。

  二是强化高层次创新人才梯队的绩效激励和技术岗位聘任,建立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直聘和破格竞聘制度。国家林草局统筹调控绩效工资总量,加大高层次创新人才绩效激励力度。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给予每年创新津贴20万元;国家级杰出科技人才给予每年创新津贴10万元;优秀科技人才给予每年创新津贴5万元。

  三是加大对领衔创新任务科研人员激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全时全职承担国家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团队负责人以及引进的高端人才,实行一项一策、清单式管理和年薪制,年薪所需经费在项目经费中单独核定,在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相应增加单位当年绩效工资总量。同时,要用好地方激励政策,积极争取人才专项资金。

  记者: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措施有哪些? 

  郝育军: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激励,将有利于推动解决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脱节的问题,更好地激发创新活力,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切实落实成果转化政策。研发单位持有的科技成果,除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外,研发单位可以自主决定转移转化。

  二是明确成果转化激励导向。研发单位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归本单位支配,纳入单位预算。

  三是鼓励采取多种转化模式。研发单位应积极探索符合科技成果特点和本单位实际的转化机制和创新模式,对市场急需、可能形成国产化优势的技术成果,可采取投资和技术入股方式进行转化。科研人员为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服务,均纳入科技成果转化范畴,支持科研人员深入企业进行成果转化并取得合法报酬。

  记者:对于业绩和业务突出的创新人才有哪些特殊奖励措施? 

  郝育军:重奖业绩突出的创新人才,着力形成一种重视科技创新、崇尚科技工作者的鲜明导向。

  一是重奖国家科技奖获奖人才。对局属研发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创新团队,国家林草局对申报单位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二等奖的创新团队,国家林草局一次性奖励20万元。允许和鼓励研发单位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个人及团队配套奖励。

  二是奖励突出贡献创新人才。完善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评审办法,争取申请增加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等奖励种类。对获得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创新团队,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主要贡献人员,在年度评优、评先以及职务、职称晋升中予以倾斜。并给予国家林草局杰出青年人才研发激励。

  三是激励业务工程中的科技创新。大力提升林业和草原专项业务成果水平,结合实际要求,在森林和草原保护与修复、湿地恢复、荒漠化防治、生物多样性保育、自然保护地管理以及重大生态工程等专项工作中安排示范性项目,破解技术和管理难题、综合提升成果水平。设立业务革新奖,对为解决工程实际难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实践中有创新成果的个人或集体予以表扬和奖励。

  记者:对研发单位科技创新内生动力有什么要求? 

  郝育军:激活研发单位创新内生动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深化研发单位内部改革。研发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创新定位,加快建立健全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科研活动基本规则、决策程序、监督机制、责任机制,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和内控机制,建立宽严有度的科研氛围。

  二是加强创新人才梯队建设。研发单位要建立创新人才梯队发展计划,用好用足人才政策,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积极性。加强重点学科创新团队建设,给予团队负责人组建自主权,在建设创新团队过程中,要注重使用青年科技骨干,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比例应不小于1/3。

  三是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单列。局属科研单位中承担国家科研任务的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任务,按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计划单列。根据科研任务来源及经费预算,其出国批次数、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不列入限量管理范围。

  四是加大国外专家来华学术交流合作力度。承担国家重大专项、重点研发专项,以及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学科建设的单位应加大开放力度,积极申请国家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和基地。加强邀请外宾来华年度计划执行工作。

  五是建立科技创新督导与监督机制,确保科技改革政策全面兑现。

  记者:在激励创新人才方面,还有哪些措施? 

  郝育军:一定的物质条件是必须的,但精神家园建设和学术环境营造也十分重要。

  一是加大对科学精神的宣传培养。加大对创新人才科学求索精神的宣传力度,展现科研团队和人员的创新业绩和贡献,坚定创新人才献身林业和草原事业的精神追求。组织开展丰富的学术活动,为创新人才提供学术交流的平台,积极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

  二是加强对创新人才的情感关怀。建立创新人才成长跟踪联系机制,对创新人才进行定期回访,了解其成长情况和所在单位创新环境。在工作环境、高端研修、医疗保健、休假疗养、后勤服务等方面,尽可能为创新人才创造条件,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放开手脚发挥才干,心无旁骛投入工作。

  记者:下一步打算怎么抓好《措施》的落实? 

  郝育军:抓好《措施》的落实是当前林草科技部门的首要任务。一是根据职责做好分工。《措施》的落实涉及多个司局单位,要及时做好分工,明确牵头单位,列出落实清单,确保每项措施都落到实处。二是指导督促研发单位及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科技司及研发单位要专门组织学习《措施》,准确把握《措施》要求。在今年6月1日前,所有研发单位都要制订出台具体实施办法。三是继续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积极研究制订指导林草行业科技创新的意见,建立健全行业创新人才激励制度体系,推动行业重视创新人才、关心创新人才、培养创新人才良好氛围加速形成,让林草科技领域呈现出人才辈出、充分涌流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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