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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总林(山)长令关于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 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行为的令
2026-06-10 10:33
来源: 汉中市林业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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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有效巩固和扩大汉中市全面保护鸟类和专项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行动成果,切实守护好我市朱鹮等野生动物资源,依法整治涉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活动,现发布本令。

一、拧紧责任链条,发挥林长统筹作用。各县(区)总林长要切实扛牢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和落实党政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分工,逐级传导工作压力。强化林(山)长制督查和考核力度,将野生动物保护作为重点内容,严格日常监管、督查督办、问责追责,确保汉中市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聚焦源头治理,织密巡护监管网络。紧盯秦巴山区、汉江、嘉陵江干流及重要湿地、候鸟迁徙通道等重点区域,压实林业、农业、水利、城管等部门源头监管职责,推动巡护监管末梢网格化,落实常态化巡护值守。纵深推进“清风行动2026”等专项打击行动,持续排查和打击非法猎捕活动。完善督帮巡查与问题线索收集转办机制,实现问题处置闭环管理。充分用好有奖举报机制,广泛动员群众主动提供违法线索,筑牢野生动物保护人民防线。

三、守住流通关口,严打涉鸟违法交易。要强化部门间协同联动和信息沟通,不断加强行刑衔接。要紧盯线下花鸟市场、农家乐、镇村集贸市场、公路客运站、物流寄递等关键场所,强化线上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等网络空间的监测排查,对“捕、运、售(购)、食、玩、宣”等关键环节形成穿透式监管合力。要确保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特别是对跨区域团伙作案,要坚持打源头、摧网络,形成有效震慑。

四、修复生态本底,营造安全栖息家园。严格规范项目审批,严管栖息地周边开发建设,减少人为活动干扰。切实提升鸟类等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系统性,结合国土绿化、流域治理等生态修复工程,统筹推进湿地保护与植被恢复、水系连通,改良鸟类等野生动物生存环境。要开展鸟类等野生动物收容救助,健全鸟类收容救护体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有力保障鸟类生息繁衍安全。

五、完善监测体系,提升科学管理水平。以候鸟迁徙路线与重点分布区域为重点,不断优化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布设,做到在鸟类集中分布区、重要栖息地监测全覆盖。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素能,精准动态分析鸟类种群分布,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增强保护工作的科学性与前瞻性。

六、科学护农防鸟,有效应对动物致害。严格按照《陕西省防鸟网使用技术指南(试行)》,引导农户在库塘、果园、农田采用鸟类友好型防鸟措施,落实“谁布设、谁巡查、谁解救”责任,避免发生伤鸟事件。持续加强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政策宣传,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扎实做好朱鹮等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肇事政府补偿,按时上报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致害情况。主动落实购买陆生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资金,探索多家承保、分片理赔模式,提高保险受理和兑付效率,全面兜底群众损失。

七、深化宣传教育,凝聚全民保护共识。用好“国际生物多样性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节点,深入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爱鸟护鸟知识及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知识,引导公众树立野生动物保护理念与公共卫生安全理念。积极发动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宣传,引导公众自觉抵制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营造人人参与、全民保护的良好氛围。

此令。

汉中市总林(山)长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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