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林业局 汉中市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欠发达国有林场
巩固提升项目计划的通知
略阳、镇巴县林业局、财政局,市黎坪实验林场:
根据《陕西省林业局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计划的通知》(陕林财发﹝2021﹞171号)精神,经研究,现将计划下达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计划,实施单位为市黎坪实验林场、略阳县国有铁厂坝林场、镇巴县国有巴山林场3个欠发达国有林场。
二、市、县林业、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财政部等6部委联合印发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全面做好项目监督管理,切实加大资金监管,不得擅自改变资金使用方向,不得挤占、截留、挪用资金。
三、各项目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项目实施,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要按照有关要求编制实施方案,报省林业局审批。项目实施要严格实行招投标制、监理制、法人负责制,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建设规模,项目实施完成后,批复单位要组织项目验收。
四、涉及过渡期脱贫县的项目,按照中央和省级最新涉农相关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五、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省林业局将会同省财政厅对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抽查评价。
附件: 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国提升项目计划表
汉中市林业局 汉中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