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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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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107000024/2023-000043 发布时间: 2023年08月10日 18:12
来       源: 汉中市林业局 发布机构: 汉中市林业局
内容概述:


田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留坝生物多样性博物馆的建议》(第5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包括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和三有陆生野生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行公众展示展演的,应当报经省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按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按相关政策,制作野生动物标本,只能利用案件收缴、抢救收容失败和人工繁育场所正常死亡等合法来源的野生动物死体。经询问省内专业标本制售公司,可通过租借和购买等方式,为留坝生物多样性博物馆提供具有专用标识的陆生野生动物标本。其中:大熊猫标本只租不售,年租借费15万元左右;朱标本售价每具17万左右、川金丝猴28万左右、羚牛10万元、红腹锦鸡0.2万元左右;在提供制作标本所需材料的情况下,只收取人工、材料等制作费用,金丝猴标本每具费用在8万元左右、朱0.8万元、羚牛5万元。

按原林业部《关于妥善处理非正常来源陆生野生动物及其残品的通知》精神,对案件收缴的、抢救收容失败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死体处置,市县林业部门无管理权限,需上报中省林业部门批准。同时,受办公条件限制,三有陆生野生动物死体不能实施冰冻保存,全部采取无害化掩埋方式处置,目前市县两级林业部门均未保存可供制作标本的各类陆生野生动物死体。下一步,市林业局将指导留坝县林业局加强对案件收缴、抢救收容失败陆生野生动物死体的收集保存,鼓励各人工繁育企业捐赠正常死亡的陆生野生动物,着力降低留坝生物多样性博物馆建设中馆藏标本收集制作成本,主动配合办理各项涉林行政许可事项,确保博物馆尽快实施建设,进一步增加和丰富我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的载体和窗口。

                                   汉中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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