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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汉中市林业局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52号提案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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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107000024/2022-000057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21日 09:57
来       源: 汉中市林业局 发布机构: 汉中市林业局
内容概述:


杨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开展“野猪泛滥”与“张网捕鸟”的治理工作,有效解决群众疾苦的建议》(第15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野猪泛滥”治理情况

为了有效降低野猪毁损农林作物的问题,市县林业部门克服枪支管控严格,没有狩猎枪支的困难,指导县区积极探索综合防控野猪危害的工作机制。一是开展野猪种群调控试点工作。20219月,市林业局会同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印发了《汉中市关于开展野猪种群调控的工作方案》,确定在略阳县、宁强县、勉县开展野猪种群调控试点工作,要求其他县区可结合实际同步推进。至目前,略阳县,宁强县、勉县、留坝县共建立专业狩猎队23支,选定狩猎队员225人,办理狩猎证126份,猎捕的287头野猪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建立陆生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理赔机制。市林业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印发了《汉中市陆生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理赔机制指导方案》,指导县区通过购买商业保险,对野猪毁损庄稼造成群众经济损失给予适当赔偿。截至202111月,全市11县区全部由政府出资购买了陆生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建立“政府补偿兑付+商业保险理赔”的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模式。据统计:2021年全市共兑付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政府补偿资金16.58万元,完成陆生野生动物致害商业理赔金58.22万元,减少了群众的经济损失。三是市县林业部门结合“爱鸟周”等主题活动,深入镇办开展野猪危害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山区群众调整作物种植结构,减少野猪致害发生,通过安装栅栏、声光电驱兽器等手段,主动预防野猪侵害农作物,降低野猪造成的财产毁损及农作物损失。

二、关于“张网捕鸟”治理

您提到的水库周边的“张网捕鸟”活动,是当地村民防止鸟类啄食庄稼的一种防范措施,但任何目的“张网捕鸟”均是《野生动物保护法》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就此事南郑区林业局已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目前我市11县区均建立了陆生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理赔机制,对于鸟类啄食庄稼,群众利益受损等现象,群众可以向当地林业部门申请,按保险合同获得相应赔付,不宜擅自张网捕鸟,触犯法律。

为减少张网捕鸟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发生,市县林业主管部门采取了诸多手段。一是每年在爱鸟周等主题宣传期间深入镇办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综合运用悬挂横幅、布设展板、张贴标语等方式,广泛向全社会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鸟类保护知识,全面提升社会各界的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理念。二是联合公安,市监等部门开展野生动物非法猎捕、非法交易、非法运输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三是结合秦巴生态保护工作,落实基层网格员1237名,聘请生态护林员8769名、天保护林员1462名,织密筑牢野生动物保护巡护监管网络。

由于汉中辖区面积大且山林多,巡查监管难以覆盖到每一个田间地头,因此针对张网捕鸟等违法行为,不仅需要我们政部门主动出击,也需要广大群众在发现之后积极劝阻和举报,这样才能形成群防群治的监管局面,共同维护好汉中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

下一步,市林业局将继续做好野猪泛滥张网捕鸟的治理工作。一是积极争取工作经费,通过项目申报等途径,不断扩大野猪种群调控工作资金来源,同时探索猎获野猪合法合规的利用方式,提高狩猎队积极性,促进野猪种群调控工作可持续。二是持续向群众宣传陆生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不断提升群众对该保险的了解程度,确保非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肇事受害群众利益得到补偿。三是不断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加大同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持续保持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高压严打态势。

                                汉中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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