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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9号人大建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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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10700002-/2020001188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18日 16:28
来       源: 汉中市林业局 发布机构: 汉中市林业局
内容概述:

赵世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野猪种群规模,保护山区农民农作物等财产安全的建议》(第5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野猪、羚牛、黑熊等野生动物肇事的客观现实。近年来,随着退耕还林及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深入贯彻落实,我市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野猪、羚牛、黑熊等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增长较快。与此同时,野生动物进村损害庄稼甚至攻击村民的案件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公众的视野,给当事人带来了极大的经济损失甚至人身伤害,影响了当地社会秩序稳定,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2005以来,我市共发生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伤人事件59起,其中致死5人、致残2人、重伤36人、轻伤16人。因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肇事造成经济损失达340.15万元。其中财产损失170.56万元,人身伤害损失169.59万元。致害动物主要是野猪、羚牛、黑熊和猕猴等,共涉及71个乡镇,1011户农户。

二、目前我市应对野生动物肇事方面的举措。

(一)积极探索多元化补偿途径,完善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制度。目前,国家和省级层面对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肇事造成的损失都未纳入补偿范畴。市县两级财政没有专项资金用于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我局除向上级部门积极建议扩大肇事补偿野生动物范围的同时,也在积极探索野生动物肇事补偿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途径。目前,我市留坝、略阳结合本县实际,在野生动物肇事补偿中引入了商业保险的管理机制,取得了初步成效。我市也拟将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引入商业保险模式,已与保险公司进行了多次协商,尚未达成一致意见,目前这项工作尚在继续推进中。

(二)强化部门配合,完成狩猎任务。目前,省上虽然每年都向市县下达狩猎计划,允许对野猪等野生动物采取集中狩猎捕杀的措施,减少其种群数量。但狩猎计划所需的枪支由公安机关审批管理,难于申请,造成了目前狩猎计划的实施困难。下一步我局将强化与公安机关的配合,依法申请狩猎所需枪支,组建狩猎队,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狩猎计划完成狩猎任务。

(三)向上级部门建议提高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标准,加快推进补偿专项资金的落实。我局在2019年《汉中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中积极向上级部门建议对动物肇事造成人员死亡的,建议参照《工伤保险条例》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执行。同时,建议取消对损毁农作物或经济林木,个户总产量损失60%以上的限定。在补偿资金落实方面,建议明确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和执行时间及国家、省级、市级、县级应分担补偿比例。

(四)积极宣传相关政策法规。我局每年利用野生动植物日”“湿地日”“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日,积极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积极有效的宣传活动既提高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同时,又要做好防止野生动物损害的防范措施。

您的建议很好,感谢您对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事业的理解和支持。

                                 汉中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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