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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02号提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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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10700002-/2020001197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18日 16:41
来       源: 汉中市林业局 发布机构: 汉中市林业局
内容概述:

农工党汉中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全面禁食后野生动物管理的建议》(第20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宣传,抓好引导”的问题。近年来,我局一直把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引导,作为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围绕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等主线,“报、网、台、微”同步发声、同频共振,积极营造浓厚保护氛围全国人大《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食用野生动物陋习、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出台后,我局利用“汉中林业”微信公众号全文转载宣传,翻印《决定》1万份下发县区张贴,大力宣传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有关规定;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主题宣传宣传活动,通过印制发放《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汇编》《野生动物保护应知应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政策法规和相关保护知识切实提升群众生态保护理念。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悬挂横幅、布设展板400余幅(面),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发送宣传短信40万余条,翻印《决定》1万份,接受宣传教育40万余人次通过广泛宣传,社会各界保护意识不断增强。近几年来,报告朱鹮野外行踪及筑巢、病饿伤残野生动物信息和举报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的电话、信件接连不断。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共收容抢救兀鹫、类、鹭类等各类野生动物50多起,信息多来源于群众报告。

二、关于“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的问题。近年来,我局终保持对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零容忍高压态势,出重拳、下重手,打防并举、群防群治,严厉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决定》颁布实施后,我局迅速行动,结合正在开展的汉中市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联合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行动,全面夯实压紧责任,凝聚行动合力,突出打击重点,加强协调联动,实施全覆盖监管和全链条打击。一是加强自然保护地、候鸟迁徙停歇地等重点区域野外巡护管理。二是强化对集贸市场、花鸟市场、中药材市场、餐饮行业等违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易发多方区域的管控,引导业主全面清除含有野生动物及制品字样的广告、招牌和菜单。加强野生动物流通环节管控,严格核查野生动植物运输管理相关行政许可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和专用标识等证明文件,对无证明文件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一律拒绝承运并暂扣,并及时反馈信息。三是对各类案件线索,实行清单管理,专案专办,快侦快办。对非法留存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非法猎捕工具彻底清理收缴,并追根溯源;对涉及野生动物刑事案件开展专案侦破并深挖、全环节侦办,坚决摧毁犯罪网络、斩断利益链条,形成打击整治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侦办野生动物案件33起,排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327个次,其中刑事案件31起,清理收缴枪支、夹、套、网等各类非法猎捕工具862件。

三、关于“加强监管,规范管理”的问题全省率先建立山长制,以秦岭、巴山为重点分区域,逐级设立市县镇村四级山长1920名,完善121个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夯实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责任,把全市2江(汉江、嘉陵江)、6河(漾家河、褒河、水河、子午河、牧马河、任河)、11个自然保护区、336座水库、150多个野生动物养殖经营单位(户)纳入重要监测范围,确定野外监测线路226条、固定及临时监测点121个,实现对野生动物重要分布区监测全覆盖。着力构建秦岭巴山生态安全保障体系。结合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后妥善处理合法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企业权益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非食用类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档案,实现野生动物资源开发活动全程可追溯,进一步规范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行为的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努力,扎实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一是持续加大《一决定一法一办法》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公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

二是继续完善保护管理措施,在日常保护管理工作中,坚守好四证一计划等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档案,实现野生动物驯养利用全程可追溯。

三是持续保持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严打态势,开展联合打击整治行动,堵源头、打流通,坚决斩断野生动物黑色产业链严防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反弹。

四是加快推进野生动物肇事商业理赔机制建立,积极向省上反映呼吁,争取把一般保护野生动物损害补偿纳入财政支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提升野生动物保护积极性。

是持续做好全国人大《决定》的贯彻落实,努力处理好禁食野生动物的后续处置和养殖企业(户)产业转型工作。

汉中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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