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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检察”齐发力 巍巍秦岭葆葱茏——汉中市检察机关认真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
2022-11-24 00:46
来源: 汉中市林业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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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汉中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依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部署要求,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持续加大秦岭生态保护检察工作力度,守护秦岭“白云回望合,青霭入看无”诗画美景,护卫巍巍秦岭永葆葱茏。

加强案件办理

严格执行《汉中市检察机关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的规定》,强化公益诉讼、案管、刑事、控申、检察技术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内部办案合力,破解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全院一盘棋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成立专业化办案团队,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注入活力。佛坪县检察院在开展专项活动中,整合全院力量,成立由2名员额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1名书记员、1名司法警察和1名检察技术人员组成的办案团队,实现了公益诉讼、刑事检察、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察技术跨部门配合、一体化办案,破解了院小人少的实际难题。

截至目前,刑事检察方面,汉中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审查逮捕案件4件5人,批捕2件3人,不捕2件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0件41人,起诉9件15人,不起诉11件11人。行政检察方面,向人民法院发出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6件,采纳6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行政检察建议31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6件。公益诉讼检察方面,摸排涉秦岭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30件,立案324件,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301件,发布诉前程序公告13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

注重监督质效

以办理一案“治已病”,助推社会治理“治未病”为指引,坚持依法能动履职,通过依法办案、监督、在源头预防等方式,多维度、多层次助推秦岭生态环境溯源治理、综合治理。略阳县检察院针对在秦岭核心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内非法猎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及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追究违法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针对监管漏洞,向有关单位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从源头治理管理人员侵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并以该案办理为契机,在该国家级森林公园景区设立生态公益保护检察联络站,做实做深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坚持案件办理与典型案例培育同步进行,立足汉中地处秦岭巴山之间,嘉陵江、汉江穿流而过地域特点,通过开展地方特色小专项,因地制宜谋划部署秦岭生态保护典型案例培育点。注重从案件办理前端着手,发掘具有规则指导价值、补足规范不足的好案件,有针对性地培育秦岭生态保护典型案例。佛坪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小水电站违规改建、扩建行政公益诉讼案,略阳县检察院办理的秦某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均在2022年4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凝聚保护合力

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发挥“检察+”协作新模式作用,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磋商、约谈、公开听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等方式,共同破解秦岭生态环境治理难题。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检察院已分别与同级秦巴办、河长办会签协作机制,同步建立了“河(湖)长+检察长”“林(山)长+检察长”工作模式。通过拓展与行政机关的合作维度,推动构建秦岭生态环境共治“都管”大格局。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汉中市检察机关依托“两长”机制,共发现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0余件。

通过建立志愿者工作制度、组建志愿者队伍、聘请特邀检察官助理等方式,进一步凝聚秦岭生态保护合力。佛坪县检察院率先在全市建立《公益诉讼志愿者工作制度》,宁强县检察院在涉秦岭区域9个镇85个行政村建立志愿者队伍,汇聚各方力量构建“共抓、共建、共享”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宁强县检察院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作用,帮助解决专业难题,切实提升秦岭生态保护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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