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陕西省林木和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对略阳县林木种苗工作站选育的“秦仲9号、10号、11号、12号”杜仲品种进行了现场初审。
专家组通过现场核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质疑答辩等,对选育以采皮、采叶、采果、高药的杜仲良种进行了现场初审,认为其生长良好、特征明显、适应性强、稳产高产、品质优良,适宜在陕南、关中、陕北南部及相似生态区种植,同意提交陕西省林木和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
林木良种审定是贯彻落实国家林木种苗建设决策的一项重要举措,本次申报审定的“秦仲9-12号”杜仲在叶、花、籽、皮的利用方面各自优势明显,将成为略阳县杜仲产业发展各环节稳定原料供应保障、稳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保障。
杜仲具有极高的开发利用价值,是一种以药用为主并具有多种用途的植物。近年来,略阳县林业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县域经济绿色循环高质量发展总体部署和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发展要求,为了更好地促进杜仲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持续开展了杜仲新品种选育工作,历时十余年,利用杂交育种技术,通过亲本选配、控制杂交、杂交后代选择、无性系测定、优良无性系选择和区域化栽培试验等环节定向选育,按照药用、叶用、皮用、雄花用等不同用途进行优良品种选育。这也是继2024年“秦仲5-8号”通过陕西省林木良种审定后,再次申报审定的4个省级杜仲良种。
林木良种审定是贯彻落实国家林木种苗建设决策的一项重要举措,本次申报审定的“秦仲9-12号”杜仲在叶、花、皮、药用利用方面各自优势明显,将成为略阳县杜仲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原料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