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质量推进全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近期,市林业局分管领导带队,对全市11个县区古树名木资源补充调查及现有古树名木资料修改完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此次督导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实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是对各县区县级古树名木资源补充调查工作方案制定、安排部署、开展宣传、补充古树名木每木调查表和古树名木群调查表是否规范填写、补充古树名木树龄测定方法依据、古树名木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情况及现有古树名木系统信息资料修改、补充完善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经督查,各县区制定了调查实施方案,成立了古树名木补充调查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协调推进落实,扎实有效开展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新增加单株古树172棵、古树群10个。
下一步,要求各县区高度重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紧扣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落实整改责任,按时完成补充调查任务,做到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