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祭祀用火、农事用火、旅游用火、林区生产用火高峰“四峰叠加”,野外火源管控不断加大,留坝县始终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一、加大宣传教育,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各镇(街道办)、国有林场通过悬挂防火横幅、刷写防火标语、发放防火宣传单、出动防火宣传车、发送防火短消息、倡议书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文明祭祀、安全用火、自救互救知识等,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违反野外用火规定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后果,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意识,积极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二、严格管理,狠抓野外火源管控。严格落实用火审批、防火检查、日常巡护等常态化管控手段,根据气象预警信息,加密巡护频次,努力做到火情监测全覆盖、无死角。针对持续高温天气,迅速发布总林(山)长令和预警信息,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暂停野外用火审批,在林区重要路口设立检查点,对进入林区人员进行登记,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对旅游景区、建设工程区等重点火险区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并对辖区内智障人员、墓地等重点人员、重点部位详细登记,严加看管,与其监护人或所有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从源头上杜绝消除可能发生的森林火灾隐患。
三、始终保持信息畅通,切实增强应急能力。全县上下严格执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时刻保持高度戒备状态,树立扑大火、打恶仗的思想。及时对防火器材进行维修保养,储备充足物资,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应急准备,各级扑火队伍保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确保能真正发挥出有效预防、快速反应和保护森林资源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