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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秦巴办调研全市“山长制”工作
2020-04-14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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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秦巴办对全市11县区推行“山长制”工作开展调研,听取了县区“山长制”工作汇报,深入了解县区“山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充分肯定了各县区在全面推行“山长制”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并就存在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全面推行“山长制”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和全市深化改革重要任务及秦巴生态保护重要内容。各县区按照《汉中市全面推行山长制方案(试行)》要求,结合县区实际,印发了县区《全面推行山长制方案(试行)》,初步明确了县、镇、村三级山长名单,全面启动“山长制”工作。目前,我市“山长制”工作尚处在探索阶段,各县区在实施中存在着是否需要将秦岭巴山范围外的平川区域纳入管辖范围,如何明确三级山长职责,在“一村多山”、“一山多村”、涉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复杂情况下如何设置山长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调研组要求,一要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思路,提高思想认识,把全面推进山长制作为当前秦巴生态保护重要工作来抓,持之以恒保护好汉中的秀美山川。二要按照“一山一策”、“一山一档”要求,因地制宜划分山长管理范围、明确各级山长职责,切实将山长具体职责落实到山头地块,做到不重复、无遗漏、全覆盖。三要进一步优化网格体系,强化网格队伍建设,秦岭区域要选优配强四级网格员,巴山区域要科学合理构建四级网格。四要围绕“山长制”五大任务,按照“山长制”工作时间节点,六月底前完成三级山长公示,三级山长公示牌全面设立。

  全面推行“山长制”是我市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大秦巴山系保护力度而实行的最严格的保护制度,有利于有效遏制“五乱”等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深入推进我市“三生融合”绿色发展,形成“山有人管、事由人抓、责有人担”的工作格局,促进秦巴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调研组还就当前秦巴生态保护重点工作与县区秦巴办的同志进行了深入交流。(汉中市秦巴办 吴东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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