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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致害政府“买单” 最高获赔5万元
2020-04-07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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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日,留坝县林业局就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留坝支公司签订了《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保险合作协议》,采取政府出资,群众受益的方式,筹资19.53万元为全县群众购买了野生动物致人身财产保险。

  据了解,该保险投保对象为留坝县在册户籍所有群众,保险期间内,留坝县户籍人员在县域辖区内因遭受保护野生动物伤害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人财保险留坝支公司将按照保险协议约定进行最高额度5万元的救助补偿。此外,保险还结合留坝县种植农作物、中药材和圈养牲畜实际,制定了详细具体的赔付标准,最高累计补偿达每户每年8000元,切身为群众启动野生动物致害全方位救助保险机制。

  近年来,留坝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成效明显,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野生动物数量增多、活动范围扩大,也使得野生动物“肇事”事件频发。留坝县林业局购买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商业保险主要目的就是减轻野生动物对群众人身、财产致害损失,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同时,阻止群众捕杀野生动物,建立宁静和谐的秦岭生态空间,达到保护野生动物与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双赢的效果。

  人保财险汉中市分公司总经理何旭,留坝县常务副县长薛小兵在签约仪式上分别发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海洋以及留坝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科技局留坝县各镇办等相关人员参加了签约仪式。(留坝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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