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前后正值竹类发笋季节,为了充分保护有限的竹类资源,更加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结合全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行动,县林业局扎实开展禁采竹材。
一是自4月1日起至5月31日,在全县林区内,一律停止竹子采割、竹笋采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一切竹材生产活动。
二是自4月1日起至5月31日全县停止办理一切竹材出境检疫手续。
三是在竹材停割期间,如发现有乱采滥挖竹子和非法经营竹笋行为活动者,一律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立案查处。
四是各镇(办)按要求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发挥村组生态护林员作用,认真落实森林资源管理各项工作职责。
五是森林公安、林政科、各木材检查站、各国有林场要加强对竹子生产、运输的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留坝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