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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林业局认真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020-03-10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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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市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部门职能、迅速行动,齐心协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先后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中省市及省林业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及时部署安排全市林业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了全市林业系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全市林业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方案》和《汉中市林业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十项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职责。同时根据国家三部门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和省林业局安排部署,在全国疫情解除之日前,除疫病研究和疫病防控等维护公共卫生安全需要外,全面暂停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相关审批业务。迅速印发《汉中市林业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对全市138个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育企业实施了封控隔离,禁止一切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阻断了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
  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加强应急值守。从1月26日开始,市林业局领导和相关干部职工主动结束休假,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建立了信息报送机制,要求各县区、各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立即进入疫情防控临战状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报送林业系统防控工作动态,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控工作格局。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全面关闭市内9个森林公园、3个国家级湿地公园、7处风景名胜区和2个地质公园,降低疫病扩散蔓延的风险。对重点场所进行风险排查,检查野生动物繁育场所、超市、集贸市场、农家乐等场所726处,检查过往车辆3531台次,排查外出人员30余人,开展野外巡护面积441520亩。同时做好机关防控,建立外来人员登记监测制度,开展单位办公场所环境消毒和卫生清理,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健康和工作安全。
  强化宣传引导。印发《汉中市林业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报送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宣传报道,确保下情上传的及时性和上情下达的针对性。通过手机短信向全市陆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送发《致全市陆生野生动物繁育单位(个人)的公开信》,引导企业主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在市林业局网站发布汉中市林业局防控工作“十项措施”,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和网址,广泛征集信息线索。同时在重要位置悬挂横幅标语159幅,向社会发放宣传资料1555份,在养殖场所张贴封控隔离公告,动员社会力量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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