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107000024/2026-000006 | 发布时间: | 2025年06月25日 16:28 |
| 来 源: | 汉中市林业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林业局 |
| 内容概述: | |||
各县区人民政府:
按照省林业局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草原承包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林湿发〔2025〕18号)及市政府安排,市林业局 、市自然资源局制定了《汉中市草地承包登记工作方案》,现随文印发你们,请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林业局 汉中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0日
汉中市草地承包登记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草原资源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和《陕西省草原承包登记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汉中市行政区域内集体所有的草地或者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草地,适用本方案。
二、职责分工
建立省级统筹指导、市级组织落实、县级具体实施、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协同配合的草地承包登记工作机制。市林业局负责全市草地承包工作,制定全市草地承包工作方案,指导承包合同签订等工作。市自然资源局指导全市草地不动产登记工作,与市林业局共同做好承包登记信息共享。配合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技术专家组指导工作,并适时开展督导。
各县区林业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草地承包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组建调查队伍,建立健全草地信息档案,完成承包合同签订,形成承包成果报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登记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清资源底数。本次草地承包,以全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底版,2023年末国土变更调查现状地类及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为基础,确定实施草地承包的范围、面积及地块。
(二)建立草原信息档案。各县区林业局会同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划定的拟承包草地地块开展地籍调查,建立草地承包信息档案,载明承包草地空间数据四至范围、面积、用途等基本信息,为草地承包登记提供依据。权属存在纠纷的草地,也要建立基本信息档案。
(三)依法签订承包合同。 集体所有草地或者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草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家庭或者联户承包经营。发包方和承包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签订草地承包书面合同,合同应包含双方权利和义务、承包草地四至界限、面积和等级、承包期和起止日期、承包草地用途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四)规范开展登记。依法取得草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向所在地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将草地不动产登记纳入一窗受理,通过精简申请材料、优化登记流程、开设绿色通道等措施,提高登记效率。
四、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5年4月底前)。组织开展草地承包登记相关工作调研,研究起草《汉中市草原承包登记工作方案》。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汉中市草地承包登记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本行政区草地承包登记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先期组织承包法律法规等相关工作培训。
(二)具体实施阶段(2025年6月底前)。主要是成立草地承包工作组织、核查草原资源底数、确定发包对象和承包方式、规范签订合同、绘制宗地图、建立草原登记表等工作。县区林业局全面做好草地承包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推进承包工作,并配合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做好登记工作。
(三)成果汇总阶段(2025年7月上旬)。县区林业局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草原承包成果报告和统计表,汇总后报市林业局。市林业局审核后,统一报送省林业局。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7月中旬)。在县区林业局全面自查总结草地承包工作的基础上,市林业局将对县区草地承包工作全面核查、组织验收。县区林业局要做好接受市级检查验收和省级抽查的准备。
(五)登记颁证阶段(2025年8月以后)。县区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常态化开展草原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确认草原承包经营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草地承包登记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林(山)长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本辖区草地承包工作。市林业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汉中市草地承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市林业局林政法规科合署办公,林政法规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局林改科共同推进草地承包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原则,县级人民政府根据任务和计划安排,要积极筹措工作经费,保障草地承包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协调配合。县区林业局和自然资源局要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工作指导、技术服务和信息共享,支持和帮助解决基 层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四)保持信息畅通。县区林业局要做好信息数据安全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专人联络,及时掌握本辖区工作动态,每半月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