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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汉中市林业局关于下达汉中市秦岭西部区域森林防火道路建设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6107000024/2024-000029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17:29
来       源: 汉中市林业局 发布机构: 汉中市林业局
内容概述:


汉台、宁强、略阳、留坝、佛坪县(区)林业局:

根据省发改委、省林业局《关于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 2024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241192号)精神,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汉中市秦岭西部区域森林防火道路建设资金项目计划下达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项目实施

严格按照有关专项管理办法规定及省发改委、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对具备条件的项目,要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就地就近促进群众就业增收。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有关单位审批。

要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地方投资,防范加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止地方政府以项目建设名义盲目举债,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

二、加强项目监管

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监管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切实加强对项目落地实施、工程建设管理、计划执行进度、资金使用与拨付等重点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避免等到审计、督查发现问题才去解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完善开工前置条件,按程序推进项目早日开工,20248月底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编制,9月底前拿到相关部门的批复,10月份按照批准的作业设计组织实施。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市林业局会同市发改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月在线监测项目日常进度情况,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施处罚。

三、强化项目调度

本次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于每月底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报送市林业局。国家、省级、市级发展改革、林业部门将对所有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定期对本次下达的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并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四、开展绩效管理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按照《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有关专项规划部署,实施森林防火道路建设,有效提升项目区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绩效目标表附后)。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附件:1.汉中市秦岭西部区域森林防火道路建设资金项目计划表

2.汉中市秦岭西部区域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

                      汉中市林业局

                      202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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