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24/2023-000052 | 发布时间: | 2023年11月13日 11:41 |
来 源: | 汉中市林业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林业局 |
内容概述: |
各相关县(区)林业局:
根据《陕西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计划的通知》(陕林财发〔2023〕83号)精神,经研究,现将计划下达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计划包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古树名木保护任务)。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做好项目实施,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二、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的项目单位,要按照项目管理要求,组织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由上一级林业部门组织审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政府采购事项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不得随意变更实施地点、建设规模。项目实施守城怕,要组织验收。
三、市、县林业、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的《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县(区)林业、财政部门要将项目绩效目标阶段自评情况于2023年12月底前报送市林业局、市财政局,省林业局将会同省财政厅对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抽查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到今后资金安排计划中。
附件:1.2023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计划表
2.2023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资金计划表(古树名木保护任务)
3.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目标表
汉中市林业局
2023年6月12日
抄送:市财政局。 |
汉中市林业局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