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0-/2020005841 | 发布时间: | 2016年08月25日 00:00 |
来 源: | 发布机构: | ||
内容概述: |
南郑、佛坪县林业局、财政局:
根据《陕西省林业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天保工程改革奖励资金的通知》(陕林计发〔2016〕188号),现将2016年中央天保工程改革奖励资金下达你们(具体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好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工作。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天然林保护工程工作实际,管好用好天保奖励资金,确保天然林保护工程顺利进行。
二、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1〕138号)要求使用改革奖励资金,严禁以任何形式挪用、截留、挤占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改革奖励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资金运行安全。
汉中市林业局 汉中市财政局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