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24年第1号总林长令
2024-03-04 15:07
来源: 访问量:
打印

陕西省总林长令
2024年第1号

关于加强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令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全力做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落细落实清明前后等火灾多发易发期防控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林草资源安全,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面压实防控责任。要认清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思想,保持高度警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履行森林草原防火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属地领导责任,全面落实“五级林长+护林员”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镇(乡、街道)、村(社区)和森林草原经营单位末端责任落实机制,落细落实各项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措施,确保全年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分别低于0.9‰和2‰,确保全省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扑火人员伤亡事故。

二、切实加强宣传教育。要将宣传教育作为森林草原防火的第一工序,多手段、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构建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支持森林草原防火的良好工作态势。要向林区及周边群众宣传森林草原火灾危害和紧急避险自救知识,积极倡导文明祭祀、环保祭扫,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防火有关规定。要加大正反两面典型宣传,选树一批护林防火典型,曝光一批森林草原火灾案例,全面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三、强化野外火源管控。要严格落实用火审批、入山检查、日常巡护等制度,必要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禁止林区草区野外用火命令。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突出重点区域和重要目标,建立隐患台账和责任清单,切实把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持续推进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落地见效,加大对违规用火行为及森林草原火案的查处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

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打早、打小、打了”和“三先四不打”原则,严格落实专业指挥,全面规范火场管理,科学组织扑救,确保人员安全。要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有计划分阶段统筹推进预警监测、防火道路、火场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及时补充更新各类防扑火装备物资。要修订完善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应急预案,在高火险时段和重要时间节点要靠前驻防,时刻保持临战状态,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够反应迅速,高效处置。

陕西省总林长:赵一德 赵刚




主办单位:汉中市林业局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将坛西路4号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045号

备案号:陕ICP备14003207号   汉中网安:61230001  

网站标识码:6107000024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916-2626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