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立以来,50年代,为了加快工业发展,全国开展大炼钢铁,略阳县依靠丰富的森林资源也采取土法上马进行炼铁。全县森林资源损失惨重。60年代,为了解决群众生活困难,开荒种地,全县森林资源又一次遭到破坏。80年代为了加快农村发展,以大办社队林场为龙头,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使森林资源再一次收到破坏。进入21世纪,公路建设蓬勃发展,矿产采掘迅速掀起,挖山建楼随处可见,生产用材有增无减。对此,国家通过实施消灭宜林荒山、长江中上游流域治理、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绿色长廊等重点工程全力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为什么次次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时没有一个准确的评估呢?略阳县林业局针对如何把生态风险评估工作贯穿到经济建设全过程成立了专题调研组,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生态基本现状
略阳县地处秦岭南麓,汉中市西缘,东部、南部与本省勉县、宁强相临,东北、北部与西部依次与甘肃两党、徽县、成县、康县接壤。汉中市以西,陕、甘、川交汇地带。地理坐标界于东经105°42′-106°31′,北纬33°07′-33°38′。全县东西长76.3公里,南北宽56公里,土地总面积2831平方公里,其中林地面积361.13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5.1%。海拔587-2425米,平均海拔1148米,相对高差1838米,属亚热带北缘山地湿润季风气候。
县境内309省道横穿东西,跨境98公里,宝成铁路纵贯南北,跨境80.4公里,有县乡道路1600公里,村村通公路通达率100%。正在建设中的十天高速自东向西北跨越全县,过境里程74.8公里。众多的天然溶洞和森林资源构成丰富的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城南三公里处的嘉陵江畔有依天然石穴建成的灵岩寺。北部有五龙洞国家级森林公园。森林植被丰富,全县活立木总蓄积1077.3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68.7%。林木绿化率77.0%。全县在361.13万亩林业用地中,森林管护面积263.6万亩,有林地291.16万亩。按权属分为国有林和集体林。其中:国有林58.76万亩,占林业用地的16.3%,主要分布在全县6个国有林场,以天然次生近熟林为主,占93%,树种以栎类、松树、桦树及阔杂为主,其余7%为近年来采伐更新后造林,树种主要为红椿、落叶松、栎类、漆树等。集体林302.37万亩。占83.7%,在各镇均有分布,树种以栎类、桦树及阔杂为主,其余为黄栌、胡枝子、野蔷薇及竹丛等杂灌。有高等植物3800余种(隶属于235科703属),已查明的野生动物有:哺乳类野生动物二类18科24种;爬行类动物2目7科15种,两栖动物2目6科7种;鸟类13目31科95种。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植物17种;名贵中药材30余种。
略阳县林业局、农业局、水利局、国土局、环保局、气象局均属县政府生态保护相关部门,其中:林业局辖县森林公安分局、森林防火办公室、退耕还林办公室、天然林保护保中心、林业工作站、苗圃、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林业调查设计队、长江中上游防护林办公室、郭镇等3个森林公安派出所、横现河等4个木材检查站、铁厂坝等7个国有林场和18个镇基层林业站。全县共有林业干部职工553人。林政资源管理机构健全,主要构成有林政科、森林公安分局、野保站、森防站、木材检查站和18个镇林业站及7个国有林场。全县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林业执法人员有 100名。农业局辖植物检疫站、农业技术推广站等生态保护单位。水利局辖水土保持工作站、河道管理站、泥石流滑坡预警站等生态保护单位。国土局、环保局、气象局分别担负着生态保护的重任。
二、生态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非商品材采伐无生态风险评估。全县“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为91270立方米。2010年县上下达非商品材计划87900立方米(其中,建房用材8700立方米,培殖业用材29000立方米,生活烧材50200立方米),2010年实际发放非商品材采伐证15639立方米(其中,建房用材4155立方米,培殖业用材11484立方米),均无生态风险评估。
(二)其他采伐无生态风险评估。全县农民生活烧柴按年度共下达采伐蓄积为25.1万立方米,但未纳入生态风险评估。
(三)伐区调查设计、审批无生态风险评估。近两年来略阳县仅有乐素河镇方家沟村低产林改造采伐作业设计,经略阳县林业调查设计队负责设计,相关申请、审批等资料齐全,但无生态风险评估。
(四)征占用林地无生态风险评估。自2006年以来批准核准临时占用林地的项目共有42个,占用林地452.7亩。2010年至2011年共批准核准和上报省、市征占用林地41宗,面积116.1287公顷。县局批准核准临时占用林地20宗,主要用于十天高速11个标段、309省道的临时弃渣场、为十天高速提供石料的5家临时采石场、330kv输电项目临时弃土和3家临时采矿项目,面积17.4538公顷,均无生态风险评估。
(五)森林植被恢复虽然开展,生态风险依然很大。2009年至2011年批准核准和上报省、市征占用林地66宗,面积155.8731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7085829.3元,上缴省林业厅1208137.2元,市林业局1208137.2元,我局留用4669554.9元。 县上征收的森林植被恢复费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73号文)规定的标准执行。虽然按照《陕西省森林植被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用于森林植被恢复。全县共计造林面积37817亩。其中:发展林业产业2010年新栽核桃20881亩,补植补造11070亩,扶贫开发造林5066亩,灾后重建集中安置点、道路等重点区域绿化800亩。就“十一五”期间累计封山育林达83000亩,2010年封山育林8000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达5000亩。还采取临时占用林地到达期限交还使用权后进行的“封育”管护和天然更新,部分地块也采取人工植苗等措施恢复森林植被。虽然在保护生态方面做了不懈的努力,但生态风险依然十分严峻
三、今后的对策
(一)生态风险评估范围:森林资源采伐,林地征占用、野生植物采挖,野生动物捕猎,农药的生产和使用,塑料包装制品,排污,粉尘,废气均应纳入评估范围。森林资源采伐具体内容包括商品材、培殖业用材、生活烧材的采伐。
(二)生态风险制约办法。
1、森林采伐、林地占用将会造成生态风险的评估和补偿标准。森林资源采伐造成的生态风险是水土流失、泥石流滑坡、气候变化无常、水源涵养能力退化等。森林采伐每立方米建议收取生态风险金500 元,采伐后次年采伐者在县林业部门指定地点造生态林0.5亩,三年后验收合格将生态风险金全部返还给造林者。林地占用每平米建议收取生态风险金 500元,占用后当年占用者在县林业部门指定地点造生态林0.5亩,三年后验收合格将生态风险金全部返还给造林者。
2、野生动物捕杀、野生植物采挖将会造成生物失去平衡。在行政处罚和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下,每只动物收取生态风险金200元,鸟类每只收取生态风险金100元,用来发展野生动物养殖和救治受伤野生动物。野生木本植物每株收取生态风险金2000元,采挖或贩运者在县林业部门指定地点造林2亩。野生草本植物每株收取生态风险金50元,用来发展花卉产业。
3、农药的生产和使用将会造成动物资源破坏、空气污染、水质污染和粮食蔬菜的污染。农业部门征收生态风险金,每公斤收取生态风险金50元,用于污水处理和进化水源。
4、排污、粉尘、废气将会造成大气污染和水质污染。环保部门征收生态风险金,每立方收取生态风险金100元,用于污水处理和城市绿化。
5、塑料包装袋的制作和使用将会造成环境污染。环保部门征收生态风险金,每公斤收取生态风险金10元,用于城市垃圾处理。
略阳县林业局调研组 撰稿:付桂清